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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后的残疾人保障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后的残疾人保障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4 17:42:49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刘轶瑶):中国24日完成了对《残疾人保障法》的修改,此次修改以确保残疾人共享成果为主要目的。修改后的法律进一步加强了残疾人的社会保障,要求各级政府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与中国8000多万残疾人息息相关的《残疾人保障法》实施于17年前,此次修改在确保残疾人参与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格外注重规范和推进无障碍化建设,并要求各级政府都要制定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或发展规划。

  修订后的法律规定,国家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并采取措施确保其基本生活;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

  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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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文摘记者    责任编辑:bmy008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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